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 | 煤和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测定的采样一般规定 |
中标分类: | 矿业 >> 固体燃料矿 >> 固体燃料矿综合 |
发布部门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|
发布日期: | 1987-11-18 |
实施日期: | 1987-12-10 |
首发日期: | |
作废日期: | |
提出单位: | 煤炭科学研究院北京开采研究所 |
起草人: | 潘清莲、郑直 |
出版社: | 中国煤炭工业出版社 |
出版日期: | 1987-12-10 |
页数: | 4页 |
适用范围
煤和岩石采样工作的完善与否,是决定煤和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测定结果正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因素。在选择采样方法时,以及在采样操作过程中,应使试样原有的结构和状态尽可能不受破坏,以便最大限度地保持岩(煤)样原有的物理力学性质一般用打钻采样,也可在巷道中或回采工作面采空区及煤壁直接采样。
前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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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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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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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 矿业 固体燃料矿 固体燃料矿综合